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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出公积金后还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来源:兴文法律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成功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的住房储金,在买房子、维修房屋的时候可以使用,也可以交房租用,平时不能支取。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衍生问题: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5%到12%,也就是说不可以低于5%,也不可以高于20%,工作年满一年的老员工,公积金缴存的基数是职工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员工从第二个月开始缴存,缴存的基数就是职工本人当月的月工资。职工个人缴存多少,单位需要按同比例缴存,单位和个人缴存的数额加起来就是员工的公积金总数。

第2种观点: 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可以提取公积金。只要在整个贷款还款期间提取的公积金数额小于房屋的总价合同价格,凭房产证、购房合同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提取的金额不能大于房屋总价以及整个贷款还款期间提取的公积金数额。公积金一年可以取几次,需要根据以下情况而定:1、公积金因为购房并且使用房贷而要提取,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2、若是购房,但是没有使用房贷,一次性付清的情况,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3、若是因为购买拆迁安置房,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的作用:1、购房优惠,包括公积金贷款买房、公积金一次性提取买房以及帮子女买房等;2、租房优惠,公积金可申请用来支付房租,以及入驻政府的公租房的房租;3、装修提取使用,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和咨询;4、销户直接提取公积金。如果既没有买房、租房意愿时,可以考虑销户一次性提取,当养老金使用等;5、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职工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可提取公积金;6、治疗重大疾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进行治疗使用。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3种观点: 公积金取了以后还能贷款。申请人之前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在这种情况下,还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一般来说,公积金是不能用来不能支付首付款,不过在买房以后,购房人能拿着自己的合同以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去办理支取。公积金提取出来以后,还可以申请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是可以提取的,但这个提取过程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对于被封存的情况,公积金中心会让你签一份承诺保证书,需在两年内不能以离职为由再次提取公积金,只要有了回执单,就可以去窗口办理,公积金属于员工个人财产,应该是可以取出来的,只是可能需要满足公积金中心规定条件,建议向公积金中心咨询,住房公积金顾名思义肯定就是用于房屋的储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不仅仅限于购房,在租房、装修房屋、修建房屋等等情况下,其实只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那都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来使用的,公积金账户被封存,多半是公积金的缴存中断,且住房公积金无法转移,不符合销户提取公积金的条件而导致的。常见的几种导致公积金缴存中断的原因有,职工离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且未在其他单位就业,职工停薪留职期间或职工与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系等,在公积金账户被封存之后,如果职工找到了新工作,并且新单位有提供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去办理启封手续的,启封新单位就可以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了。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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