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丨当场履行解“薪”愁
发布时间:2024-12-24 20:14:47 作者:佚名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郭某等12人诉吴某等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近8万元农民工工资于调解当日全部履行完毕,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和赞许。
郭某等人此前经吴某介绍,前往长春某建筑公司承包的净月区某产业园项目从事楼房外墙铝板装饰安装工作,双方约定了日工资标准。可工程结束后,郭某等人却未能如约获得劳务报酬,工程分包人吴某、工程承包人时某及长春某建筑公司相互推脱,在多次讨要劳务报酬无果后,郭某等人只得将三被告诉至净月法院。案件经诉讼服务中心绿色通道转入诉前调解程序。
调解员接到案件后,详细分析案件实际情况,通过电话反复与双方进行沟通调解,释法明理,三被告之间对给付责任问题存在争议。调解员考虑案件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被告之间虽有分歧,但工资支付的数额并无争议,还有调解的希望,所以一直没有放弃与双方沟通联系。
在稳定当事人情绪的同时,厘清各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以耐心、公心、决心面对这12起案件,终于,案件方向逐渐明晰,被告间不再推诿,案件就此迎来转机。
最终,案件成功以调解方式结案,12名农民工近8万元的工资款全部当场给付完毕。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今后,净月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办理和治理并重,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